【論文獎助】2017年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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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大學文學院臺灣研究中心電子報第24期
2017-05-15
臺南市政府和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為鼓勵臺南研究,關懷鄉土與人文發展,設立「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候選人,申請者於該年度未獲其他獎助,且可於申請後兩年(2019年)完成論文者為限。 凡以臺南地區人文社會科學作為論文研究對象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候選人,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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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實施要點 

       臺南市政府和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為鼓勵臺南研究,關懷鄉土與人文發展,設立「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本獎助金鼓勵博碩士候選人研究臺南地區的人文與社會科學,進而促成對鄉土的認同與愛護。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單位: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二、申請資格
凡經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候選人,申請者於該年度未獲其他獎助,且可於申請後兩年(2019年)完成論文者為限。 

三、研究範圍 
凡以臺南地區人文社會科學作為論文研究對象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碩士班研究生及博士候選人,皆可申請。
 
四、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博士班:二名,每名新臺幣十萬元整。 
(二)碩士班:五名,每名新臺幣五萬元整。 
(三)獎金部分分為二期(第一期為五分之二的獎助金、第二期為五分之三的獎助金)。第一期獎金於每年9月頒發、第二期於論文完成並繳交給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後頒發。 
(四)獲獎人可向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提出在地的田野調查計畫,申請進駐中心招待所。 
(五)歡迎獲獎人於田野調查期間蒐集到有關臺南研究的第一手資料,提供一份備份給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收藏。本中心將配合提供者意願,訂定資料公開時間。 

五、申請時間 
申請時間為2月1日至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 
郵寄單位: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請註明「申請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 
郵寄地址:7224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245號 
聯絡人:溫勝智先生 
聯絡電話:06-7212338 
E-mail:ic.tahr@gmail.com 

六、申請辦法 
申請者應檢附下列資料,向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提出申請。書面資料一式三份及一份電子檔,磁片或光碟片均可。 
(一)申請表(書面及電子檔) 
(二)研究計畫書(書面及電子檔) 

1.研究計畫題目與問題意識。 
   研究動機和目的。 
   前人的研究回顧。 
   研究方法。 
2.預期研究成果和限制。 
3.研究計畫執行步驟或進度。 
4.參考資料。 
(三)當年度在學證明(歷年成績單或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四)推薦信兩封(包括指導教授) 

七、審查方式 
1、填妥申請表及備妥相關資料送交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後,由初審委員會進行研究計畫獎助資格的初審,再進行計畫審查。最後,由確審委員會評定獎助名單。 
2、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以書面通知獲獎人。 
3、獲獎人俟論文完成並通過口試後,三個月內送交本會三份完稿論文及電子光碟檔案一份。 

八、注意事項 
1、 獲獎人名單公告: 是年9月1日將名單公佈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及南瀛國際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網站上。 
2、 如無法完成論文,須通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本局有權取消獎助人資格及追回全部的獎助款項。 
3、 受獎助之論文其著作權為原著者所有。經審定得獎研究論文於出版或發表時,須於論文內頁註明「本論文寫作期間曾獲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提供之『臺南研究博碩士論文研究獎』獎助」等字樣。 
4、 受獎助之論文應遵從學術倫理,如有違反,將可取消獎助資格並追回獎助款項。 


詳細獎學金實施要點請參考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www.tnc.gov.tw/